加速转型,融资担保业期盼两会“多支持”

发布时间:2016-03-07

  2015年,融资担保行业可谓“喜忧参半”。一方面,相关融资担保行业的利好政策纷至沓来;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环境下,融资担保机构代偿率普遍增加,担保行业也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问题。

  2016年全国两会已经开幕。新的一年中,融资担保行业期盼哪些政策支持?又有哪些业务模式的亮点与创新点?

  政策性担保业务或成亮点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政策性担保业务或将成为新一年中的业务亮点。

  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出台,业内称“43号文”。“43号文”第一次明确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肯定了融资担保对支持小微企业,扶助“三农”,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43号文”还提出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扶持”。

  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融资担保行业向政策性回归,并认为这一方向将成为行业的增长点。

  “自去年国务院‘43号文’出台之后,进一步明确了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的属性,随之融资担保行业向两极化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成为主力军,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商业性担保机构寻求转型突破,在细分市场领域形成各自独特的竞争优势。”北京市融资担保业协会会长、北京中关村(8.22, 0.00, 0.00%)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段宏伟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融资担保行业都与政府联系紧密。此前,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文政接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从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的现况来看,基本上是发展政策性担保基金和组织,为中小微企业信贷进行担保扶持。”

  而在另一方面,融资担保行业的客户定位就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这也与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不谋而合。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其中提出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期盼《条例》出台

  伴随政策利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迅速。去年12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推进会上表示,行业平均资本从 0.75亿元提高到1.17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占比从31.4%上升到58.8%,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机构数量从29家增加到75 家,最大的机构注册资本已达到120多亿元。

  但李均锋同时表示,担保机构数量过多仍然是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除通过相关法规条例吊销一些违法违规机构的经营许可证,以及通过市场倒逼一些难以经营下去的担保机构自动退出外,还可以借助大力发展政策性、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契机,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强资本混合,调整优化资本结构和性质,推动担保机构的“减量增质”。

  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减量增质”将成为融资担保行业的“指挥棒”,并加速行业洗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要真正减少融资担保机构数量,需要从监管和市场倒逼两方面入手。而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2015年8月12日,《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详细规定了行业准入门槛、监管方式、退出机制等内容。

  段宏伟认为,还应建立担保机构评级制度,根据第三方评级结果对不同的担保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在担保放大倍数、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行不同标准。

  目前,根据2010年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在风险准备金计提方面,上述《办法》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担保收入的50%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年末的担保责任余额的千分之一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是按净利润的5%计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