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3
为进一步督促内蒙古自治区基础电信企业切实做好2016年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持续推进2015年制定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移动转售企业和网络营销渠道的检查力度。
2016年1月1日-2016年4月15日完成了一季度对自治区12个盟市的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内蒙古联通、内蒙古移动、内蒙古电信和自治区移动转售企业的自营营业厅、合作营业厅和社会渠道营业厅。走访联通216家、移动211家、电信134家共计561家营业厅及社会营销渠道。检查结果表明,自治区内违规渠道主要为社会营销渠道的报刊亭、小超市、手机配件店等,此类网点不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不登记本人信息直接出售手机号卡,并故意抬高不记名移动电话号卡价格。移动转售企业170号段存在实名登记管理工作不严、管理意识松懈等问题。
针对本次检查结果,内蒙古管局要求各运营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规定的地市分公司,要坚决实施问责;不得委托未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的实体营销网点办理电话用户入网手续;不得继续通过不按要求查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的网络营销渠道销售电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