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5
《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5号令)(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30日正式实施。为帮助各公司掌握《处理办法》、更好开展申诉处理工作,近日,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结合申诉处理属地化试点,组织省及各地市分公司客服及投申诉处理相关人员举办《处理办法》宣贯会。
会上,江苏管局信息通信管理处介绍了《处理办法》的修改背景、总体修改情况,重点对新增及修改条款逐一进行了解读,并就新的申诉处理流程、各公司需配合工作等进行了讲解。现场还就企业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此前,江苏局申诉中心针对新《处理办法》及属地化试点,对原有人员分工、处理流程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对申诉受理渠道进行了梳理。下一步,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申诉处理,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