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家出台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13

  2月9日,厦门市金融办在其官网称,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据悉,厦门市金融办于2月4日正式印发《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办法是继2016年10月28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等部门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来,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第一份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在监管机制方面做了重要创新,采取“互联网+”手段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托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网贷机构将合同业务数据和资金流数据实时上传并进行匹配比对,得出监管企业的综合分值,并根据企业的分值进行分级处理,加强对网贷机构的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办法的出台能够有效推动我市网贷机构合规、健康、有序发展,并鼓励网贷机构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备案登记后管理,《暂行办法》称,市金融办有权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依据网贷机构备案材料、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的信息数据及评估参数等内容对网贷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将评估分类结果在指定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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