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2
中关村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7〕42号),现就2018年中关村社会组织建设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与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应以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会员或者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领域为主要业务方向;以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营造中关村示范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为目标。
(三)协会商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支持资金。
(四)已注册的社会组织应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社会组织年检,2017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申报资金不予支持。
二、申报内容
社会组织根据2017年自身建设、围绕为中关村示范区发展及中关村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和绩效、社会评价情况等进行申报。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工作绩效量化综合评价排序分档情况,每年每家社会组织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安排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1日至6月1日
(二)申报流程
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协会民非类)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建设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报送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建设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报送至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审核流程
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分别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和产业处;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量化综合评价,拟定支持方案;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支持方案,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支持名单;公示无异议中关村管委会拨付资金。
四、量化综合评价内容
(一)自身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范完善、会员发展管理等情况。
(二)工作绩效情况,包括开展行业(产业)研究、产业促进、标准创制、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承接政府项目等情况。
(三)提供服务和社会评价情况,包括服务会员单位和创新创业主体、参与诚信体系建设以及行业影响力等情况。
(四)中关村工作参与情况,包括参加中关村示范区各类重要活动、宣传培训以及报送信息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一)协会民非
1.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 闽;联系电话:82237601-606,13810350042
冯秋帆;联系电话:82237601-603,15901207367
邮箱:fso@zgcngo.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创业楼416室
2.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联系人:蔡 青;联系电话:88828928
马媛月;联系电话:88828921
(二)产业技术联盟
1.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
联系人:崔 芳;联系电话:62780087-801,15810993800
张玲玉;联系电话:62780087-806,18618428576
龙 凤;联系电话:62780087-803,18611171787
邮箱:lmxx@zlinks.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A座1001室
2.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
联系人:史弘琳;联系电话:88827991
中关村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中关村社会组织建设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